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证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义马市公证处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2名、公证辅助人员2名。依据义马市司法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义马市公证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义司〔〕2号)文件要求,结合义马市公证处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公证员2名,需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证辅助人员2名,法学及金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公证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年3月12日至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义马市司法局一楼报名处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4、法律职业资格证;5、个人履历;6、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1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公证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义马市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符合公证员报名条件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确定为年3月24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年3月23日全天,在原报名处领取,逾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考生笔试科目为《法学基础知识与判断推理》,满分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
4、笔试成绩将在考试后三日内在义马市司法局公告栏予以公布。
(二)面试
1、公证辅助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符合公证员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分。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报考岗位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由义马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名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马市党政网(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享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在被聘岗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由义马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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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河南省义马市公证处
年3月2日
临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公司”)是经临颍县政府批准,于年12月由临颍县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招聘工程技术人员3名(土木工程专业、工民建专业)。
二、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工作经验者或具有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为使招聘达到公开、公平、公正、选贤任能的目的,成立豫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并负责组织招聘前期的基础性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报名简历接收截止时间为年3月15日,有意向者请下载《应聘报名表》,将《应聘报名表》电子版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件、业绩、奖励情况相关材料证件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豫资公司综合部邮箱\,联系-,联系人:滕柯阳。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临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问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面试后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对应聘的在职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表现、工作业绩、奖励情况等。
(五)根据人岗相匹配原则,公司视招聘人员的实际情况,可适当核减招聘职位。
(六)试用期与签订劳动合同。拟招聘人员到岗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由公司与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临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rar
临颍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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