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义马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区重点路段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花园路以西、华山路以东、人民路(国道)以北、迎宾大道以南(均含本条道路)。
二、限行时间
从年6月14日零时至年7月11日24时;每天7时至22时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内,所有三门峡市、县核发“豫M”号牌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
具体规定为:机动车号牌尾数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数为字母的,以末尾数为准)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泥污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五、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年6月11日
来源:义马党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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