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
人道廉洁服务奉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做到应救尽救。根据三门峡市残联、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三门峡市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开始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1、救助对象
优先救助有康复需求的0-6岁视力、听力、肢体、智力、语言障碍等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儿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年龄可放宽到14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肢体康复及手术救治年龄可放宽至17岁。
2、救助条件
(1)具有三门峡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监护人有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医疗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
二、救助资助标准
1、为符合救助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听力、肢体、智力、语言障碍等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每年人均元康复训练费用,用于患儿当年不低于的10个月康复治疗;
2、为符合救助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视力障碍儿童提供每年人均元康复训练费用,用于患儿当年不低于的1个月康复治疗;
3、为符合救助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听障儿童提供一次性人工耳蜗手术补助元/人;
4、为符合救助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肢体活动障碍儿童提供肢体矫治手术补助元/人(具体补助金额分配按相关文件执行);
5、为符合救助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听障儿童适配助听器(2台全数字助听器),为符合救助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肢残儿童适配不高于元的辅助器具。
三、要求监护人提供的材料
1、残疾证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主页与救助对象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救助对象1寸照片电子版。
四、报名登记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有康复需求的儿童监护人带户口簿、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到各县(市、区)残联或我市各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审报。
五、各县(市、区)残联儿童康复审报联系电话
湖滨区残联-
陕州区残联-
义马市残联-
渑池县残联-
灵宝市残联-
卢氏县残联-
经济开发区残联-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残联-
七、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名单
湖滨区
医院:
儿童康复科-
儿童行为中心-
低视力康复中心-
耳鼻喉科-
骨科-
医院:
儿童康复科-
低视力康复中心
骨科
三医院-
三门峡医院-
三门峡市春晓残疾儿童服务中心-
三门峡市幼儿园-
陕州区
三门峡市陕州区聋儿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
三门峡市陕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陕州区实验幼儿园
-
卢氏县
医院
-
卢氏县特殊教育学校
-
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
灵宝市
灵宝市妇幼保健院
-
医院
-
灵宝市紫程儿童脑瘫康复中心
-
渑池县
渑池县妇幼保健院
-
医院
-
医院
-
义马市
义马医院
-
三门峡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服务监督电话
-
·END·
图文来源: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
长按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