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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作为
义马法院千秋人民法庭创建枫桥法庭纪实
义马法院千秋人民法庭位于义马市千秋路东段,占地2.6亩,建筑面积平方米,距法院机关1.7公里,性质为城区法庭,法庭下辖七个办事处,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余人。
近年来,随着辖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矛盾相继凸显,给法庭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千秋法庭抓住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利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01
多元化解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前沿
为了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义马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为法庭设置有人民调解办公区域,为调解员提供专门场所调解,通过集中力量,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及时、稳妥化解。在立案阶段,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调解员会耐心向当事人告知诉前调解快速、高效、便捷、经济的优点,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依托新媒体平台,结合典型案例,提高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年5月份以来,千秋法庭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件,其中民间借贷48件,婚姻家事纠纷18件,劳务合同纠纷11件,买卖合同纠纷11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6件,其他纠纷7件。
02
打造智慧服务模式,让司法更便捷、更高效、更开放
千秋法庭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方位实现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让司法经得起“围观”。“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案件网上审”,信息化建设推动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许多行业都按下了“暂停键”,但法律程序上的案件审理不能停摆,“智慧法院”建设让远程在线庭审更加凸显出高效便捷,不仅避免了当事人出行感染的风险,也有效节约了法律资源,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
03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社区干部参与调解
年,原告茹某某的父亲因发生不幸身亡,获得赔偿后,经亲属协商赔偿原告25万元和一套房子,因原告年纪幼小,房子暂时登记在原告的爷爷被告赵某某的名下,依据赔偿协议被告应在协议签订一年之内将属于原告的7万元存入所辖社区公存账户,保证原告的正常生活,但被告迟迟不予支付。年原告的监护人一纸诉状将原告的爷爷奶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年8月30日,千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抚养合同纠纷案,并主动邀请社区干部参与调解,充分发挥社区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祖孙三代当庭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04
做好普法宣传,提升用法水平
千秋法庭将普法宣传工作延伸至基层末梢,传递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进乡镇机关、进军营”等活动,到农村集市“摆摊”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选取与农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婚约财产、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典型案例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村民及村干部旁听,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全过程,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年,共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其中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5次,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营造良好的乡村建设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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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以来,义马法院千秋法庭坚持调解优先,不断丰富新时代民事调解工作新内涵,充分发挥当地基层组织的特殊优势,积极推行“走出去、请进来”办案模式,主动邀请社区、村委会参与调解工作,更加高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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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义马法院
原标题:《百日奋战争先创优
小法庭,大作为——义马法院千秋法庭创建枫桥法庭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