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一纸检察建议
还一片公益园林?
他们是检察院的吗?
他们来村儿里干嘛呢?
你看他们往沟底下去了,那里都是新种的树,检察院还管种树?
······
年5月27日上午,义马市人民检察院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人员一同来到义马市程村社区查看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整改情况。当检察人员下车后,村民们瞬间对这群穿着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产生了好奇,三三两两的在后面跟着工作人员,想看一下村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年3月,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对破坏自然资源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时发现,义马市法院于年12月9日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中对两名被告人作出判处罚金各一万五千元、补种株树木的刑事判决。“补种树木的判决是否执行?林业主管部门是否知道该判决?”该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国强随即走访了森林公安和林业主管部门,得知他们并不知道该份刑事判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召开会议对此案进行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树五倍的树木;办案组成员一致认为,义马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对此案的执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次日,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自然资源局、程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前往案发地了解实际情况,一名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在现场说道:“补种树木这方面工作,其实不光司法判决难以执行,我们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也是不好落实,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提供补种的土地,还有后期补种树木的管护问题也是权责难分,我们也只能寻求当地乡镇机关帮助,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年3月27日,在明确责任主体的基础上,为确保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责令本案当事人叶某、李某补种滥伐株数株,或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与检察院一同前往义马市东区办事处与程村社区进行沟通协商,就提供补种土地地点、树苗类型、后期管护等问题制定初步方案。
年5月,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树木补种工作终于进行完毕,涉案当事人在程村社区规划的土地上补种杨树株、白皮松株、五角枫55株,总计株。为保证补种树木的存活率,经向上级请示后将补种区域划为我市公益林管护区,自然资源局又随即调动一批护林人员在补种区域开展巡护工作、设立警示标语,截止5月27日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当天,补种树木已全部存活,当地生态得以恢复。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松在公益林区现场说道:“我们的公益诉讼一直在强调‘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可能有些事情仅凭一己之力难以解决,但如果多方联动、凝聚合力,再难的事也可以迎刃而解;这次补种工作之所以可以成功,是大家一同努力工作的成果,是大家互相理解、彼此支持的硕果。”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与林业部门保持沟通,以公益林区的建立为契机,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周边群众讲解关于林业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现阶段林业资源的保护刻不容缓,每个人不仅要做林业资源的“守法人”,更要做“监管人”,努力让义马的山更青、林更绿。
来源:义马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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