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新安煤矿带式输送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ZYZB--02H)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新安煤矿带式输送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含带式输送机五部(单部电机功率2*KW,五部总长米),1部45KW带式输送机(电动滚筒式)(只需要机头、传动、张紧装置等),甲带给煤机3套,任意角可调拐弯装置1套,小角度拐弯装置3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带式输送机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货物的整机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相关配套电机等附属部件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以来带式输送机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未被“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