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1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大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三门峡范围内就医住院无需转诊。据悉,这是继年之后进行的第二次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一项非营利性社会保障事业,按照政府资助、政策扶持、居民个人参保的原则,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具有缴费低、待遇高、医疗消费简便的特点。我市今年财政补助标准已由原来的元提高到元,随着今后财政补助的增加,参保居民的待遇还将不断提高。(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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