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车主们开车要更小心了!因为处罚有新变化了!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
像这样:
1哪些违法驾驶人将被调查?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2十大类重点违法行为会被调查
按照规定,对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个人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会被调查。
3为什么这样做?
此次调整是公安部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要求。
至于调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的说法,先看看官方怎么说↓
微博里提到,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即是说,对于网传“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发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10大类重点违法行为将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的说法,该通知中并没有进行明确。
其实,一些城市已有细则范本,比如浙江杭州:
1、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因交通违纪违法,依法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其中担任乡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将免除或降低领导职务;
2、构成犯罪,依法被作出不起诉或者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其中担任乡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给予免除领导职务;
3、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直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一年内两次酒后驾车的从重处理,三次及其以上酒后驾车的加重处理。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最后提醒:无论你是谁,永远也不要酒驾、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洛阳同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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