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日因这事儿,有人在看守所里度过终

春节假期期间

各种朋友、亲戚、同学约起来了吗

喝杯小酒啊~

唱首情歌啊~

但!是!

有些驾驶员却忘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并且

交警蜀黍过节期间每晚都在各大路口等着呢

如果你没酒驾

交警蜀黍自然检查后放行

一旦你酒驾

那极有可能在看守所里过年了

今天咱就曝光一批

春节期间被查处的酒驾案例

其中一些人春节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了

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群众出行平安,洛阳交警在节日期间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对酒驾更是零容忍!

年2月21日21时许,赵某某,男,宜阳县城关镇人,驾驶豫CHH小型汽车行驶至宜阳县兴宜路路段时被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60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0日20时许,李某某,男,宜阳县董王庄乡人,驾驶苏E15PD1小型汽车行驶至宜阳县滨河南路前进桥南路段时被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9毫克/毫升,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1日16时30分,赵某某,男,宜阳县韩城镇人,驾驶豫CF小型汽车行驶至宜阳县八官线二中队门前道路时被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3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1日18时许,阴某某,男,郑州市管城区人,驾驶豫ANB小型汽车行驶至中州东路北大街路段时被交警支队老城交巡大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毫克/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6日17时20时许,邵某某,男,三门峡市义马市人,驾驶豫CAX号小型汽车行驶至王城大道西小屯村口附近时被交警支队金谷交巡大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毫克/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2日22时许,陶某某,男,嵩县城关镇孟村人,驾驶豫CCV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嵩县城关镇天城路老城路段时,被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3毫克/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3日11时许,马某某,男,汝阳县刘店镇人,驾驶豫A6H95R小型汽车行驶至汝阳隆盛路滨河路路口被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盘查,经查,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30mg/ml,系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3日22时许,李某,男,汝阳县柏树乡人,驾驶豫CK小型汽车行驶至汝阳杜鹃大道涧河东路路口被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3mg/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3日22时40分许,刘某某,男,汝阳县柏树乡人,驾驶豫CCJ小型汽车行驶至汝阳杜鹃大道涧河东路路口被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37mg/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3日21时许,郝某某,男,汝阳县刘店镇人,驾驶鲁GR小型汽车行驶至汝阳杜鹃大道涧河东路路口被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71mg/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2日20时54分,关某某,男,宜阳县锦屏镇人,驾驶豫CU2小型轿车行驶至安虎线宜阳县锦屏镇铁炉村路段时被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3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2日21时26分,马某某,男,郑州市上街区人,驾驶陕FW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洛陕线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路段时被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5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4日20时43分,杨某,男,驾驶豫CT3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安县上海路被查获,后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9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7日21时23分,刘某,男,驾驶豫C61X21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安县涧河大道北京路路口至黛眉广场路段,被查获,后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6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9日20时45分,郭某,男,驾驶豫CCD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安县隋州大街S省道路口路段被查获,后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65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19日20时30分,孙某,男,驾驶豫CY5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安县隋州大街S省道路口路段被查获,后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52毫克/毫升,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3日21时21分,王某某,男,驾驶豫C51K35小型轿车行驶至九都路银川路口时被南昌路交巡大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89.9毫克/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2月24日10时许,艾某,男,嵩县饭坡镇人,驾驶豫CFK小型汽车行驶至嵩县饭坡曲里路口时被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拦下盘查,经呼气酒精检测含量结果为39毫克/毫升,系酒后驾驶机动车!

年02月22日21时许,王某,男,栾川县潭头镇人,驾驶豫CU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栾川县潭头镇金城东路祥瑞宾馆门前路段,撞住停驶的电动车驾驶人霍某某和两名行人,造成霍某某死亡,行人张某某、王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后经栾川交警大队大量工作后,王某于当日凌晨投案。经检验,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3.2mg/mL,为醉酒驾驶。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拘。

关于处罚

违法代码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违法代码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处元以内罚款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通安全提示

洛阳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编辑

董栋审核

谢育健

猜你喜欢●权威发布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失物招领

一大波失物寻找主人...去过洛邑古城的都来认认!●

所有人古城路聂泰路口断行!洛阳交警为您规划通行线路!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imashizx.com/ymsxw/702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