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售卖被查封商铺一审获刑,指法院涉违法查封已提异议

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河南省三门峡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裕鑫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军被三门峡义马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书显示,义马市法院认为,邵军明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裁定保全的房屋和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编号不一致,故意不告知,逃避履约和执行,在现场查封后,仍将查封的房屋出卖,造成大部分出卖款项无法追回,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邵军不服该判决,已提出上诉。他的辩护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东杰称,该案涉及的民事纠纷中,湖滨区法院涉嫌超标的查封。此外,邵军称,该案判决前,主审法官曾告诉他,经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又向三门峡中院作了书面请示。

对于湖滨区法院的前述查封行为,裕鑫公司于今年7月30日向湖滨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湖滨区法院确认查封违法并予以撤销。湖滨区法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目前,该院尚未作出裁定。

8月9日、10日,义马市法院和三门峡中院工作人员就判决前请示一事分别回应澎湃新闻(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imashizx.com/ymszz/1120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