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公安局
关于义马市区道路禁止货运车辆
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义马市区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禁止货运车辆驶入义马市区道路通行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为:大型货车,过境大型客车、低速三、四轮载货汽车,拖拉机。
二、禁止通行范围为:高速路口、迎宾大道、千秋路、花园路、香山街、鸿庆路、滨河路、泰山路、天山路等市区内所有城市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G国道市区段允许上述车辆通行。
三、市政工程建设,垃圾清运,环卫清扫及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确需入市通行的,应持车辆和驾驶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提前到市交警大队二中队(原公安局负一楼)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所有入市车辆严禁超载、抛洒滴漏,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处或利用监控设备(智能卡口、电子警察等)拍照取证等手段,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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