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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货物?真的能搞清楚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检验检疫部门
你这个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按危化品进行监管。
船公司
你这个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运输即可。
外贸企业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这样的疑惑,相信您也曾遇过。显然,「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那么,它们要如何区分?其监管条件又有何不同呢?且看小编慢慢为您道来。
一、法规来源不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三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从定义中可看出,「危险化学品」适用于「化学品」。
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从定义上来看,「危险货物」既适用于「化学品」,也适用于「物品」,并对所用包装有特别要求。
二、确认原则不同
危险化学品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GHS制度。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依据GB系列标准,其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完全一致,强调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多环节的危害性,将危险化学品分为28大项,其中物理危害16项,健康危害10项,环境危害2项。
通常情况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版)或满足目录中确认原则的化学品,即被认为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GHS制度(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大项(新增退敏爆炸物),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依旧只包含28大项,详见表1。
危险货物的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及其衍生文件,包括《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和《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其主要针对运输环节,强调短期危害性,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详见表2。我国危险货物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其技术内容与TDG保持一致。
三、监管主体不同
在我国,针对危险化学品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质检局、生态环境部等;而危险货物的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当局,如交通部。
对于部分货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存在被确定为危险货物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具体原因主要分为以下3种:1该货物属于危险物品,不属于化学物质(如汽车安全气囊等);
2该货物运输条件特殊(如高温运输);
3该货物的危险性不在危险化学品的29项危害之中(如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
当然,也同时存在很大一部分物质既属于危险化学品又属于危险货物或既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又不属于危险货物。例如: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标准信息: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由《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92)》规定,该标准引用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90)》。
标志规范:标志的种类: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标志图案:快速判别小贴士
①根据品名、CAS号,直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②根据安全数据单,收集货物别名、闭杯闪点或者结合GHS分类,判定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③根据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中联合国UN编号,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④根据货物外包装是否加贴运输标签(危险化学品象形图与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显著差异,见图2、图3),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⑤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判定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
拓展 相信各位承运人在遇到化工品等危品运输时,都会问代理有没有MSDS,只有看了MSDS后,决定是否接受托运。那么这个MSDS厉害了,竟然能决定这个货要不要接,他到底有何特殊之处?和空运鉴定有关联么?MSDS!? 是MaterialSafetyDataSheet的字母缩写,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在欧洲国家,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Datasheet)。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 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MSDS简要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运、贮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作为提供给用户的一项服务,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商品向用户提供安全说明书,使用户明了化学品的有关危害,使用时能主动进行防护,起到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同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安全说明书。 世界各国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卖方都必须提供产品说明性的法律文件。由于各个国家,甚至美国各个州的化学品管理及贸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样,有的每个月都有变动,所以如果提供的MSDS不正确或者信息不完全,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因此MSDS的编写质量是衡量一个公司实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符合美国OSHA要求的MSDS应具备以下内容第一项:制造商和联系方法第二项:危险化学品组分第三项:理化特性第四项:燃烧与爆炸数据第五项:反应活性数据第六项:健康危害数据第七项:安全操作和使用方法第八项:防护方法符合加拿大WHMIS要求的MSDS应具备以下内容第一项:产品名称和制造商信息第二项:危险化学品组分第三项:物理特性第四项:消防或燃爆数据第五项:反应活性数据第六项:毒理学特性第七项:预防措施第八项:急救方法第九项:编制信息我国为同国际标准eqvISO-1:(E)接轨也制定了相关的标准GB-《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规定msds要有十六部分的内容(MSDS实际上是一份全面的技术性说明书,侧重于危害提示和安全操作指引,主要包含如下16项内容)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chemicalproductand